配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,方便广大从事幼儿保育、教育工作的人员取得从业资格,上海人才培训中心开办了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幼儿教育、保育工作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(具体学习内容以课程表为准)
1、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:职业道德、婴幼儿教育学、心理学、生理、卫生学等;
2、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:卫生常识、安全常识、生活管理知识等。
三、报考条件
初级保育员国家资格五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。
2、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,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。
3、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。
4、幼师、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。
中级保育员国家资格四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(含四年)。
2、幼师、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(含四年)。
3、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(含四年),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。
4、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。
高级保育员国家资格三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(含五年)。
2、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。
3、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,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。
4、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。
1.儿童常见的心理问题有哪些?答:1.不成熟行为:精力过盛,躁动不安,喜怒无常,任性冲动,做事不专心,办事无常性,爱出洋相,行为举止幼稚,好想入非非,喜做白日梦;生活无条理性,凌乱邋遢。做事拖拉,没有守时概念;以自我为中心,难与他人相处;依赖性强,生活难自理;2.情绪障碍及困惑:忧虑恐惧,自卑,压抑及自伤,敏感多疑,强迫,情绪不稳,冷漠;3.不良习惯:吸吮手指,咬指甲,遗尿,习惯性擦腿症,睡眠不佳,饮食问题,口吃,重复性小动作;4.行为及品行问题:攻击性强,孤僻退缩,虐待性,与坏孩子为伍,不听话,易怒,欺骗,偷窃,撒谎,打人骂人,破坏性行为,逃学或离家出走,厌学,恐学,不良学习习惯;5.社会性恶习:吸烟及吸毒,酗酒,不正当性行为,集团性犯罪等。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自由培训网看到的。